【不斷更新】抗議法官性騷改輕判 「白玫瑰」上香哀悼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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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3/25 17:20
(更新:抗議結束、影片、民眾街訪)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下午再度發起第5次「白玫瑰運動」,號召約60人在司法院前拉起「正義的天秤,不容傾斜」、「還給我們一個安全的環境」等白布條,抗議恐龍法官,白玫瑰協會替在司法院大門前,為「司法」立靈位,到場抗議的民眾,紛紛一人一香,哀悼死法已死,最後活動在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蔡惠如出來接受陳情書後,於下午4時結束。
白玫瑰協會下午在司法院前擺起了「司法」牌位,共約60名大人、小孩手持白玫瑰坐在地上,該協會秘書長Eva梁毓芳拿著麥克風說,今天來是抗議有法官在媒體上幫性騷擾法官背書,把性騷擾講成「婚外情未遂」,把過錯指向受害者,另外,「高再犯性侵犯累犯」應進入強制治療專區,但有法官依照個人想法,以釋憲為由把他們放回社區,這對所有媽媽來講是一種恐懼 所以大家來向司法抗議,因為司法在一次次事件中,邁向死亡。
Eva還說,今天大家都戴上口罩,不是因為羞於見人,而是因為法官的遴選、退場機制裡面「都沒有人民的聲音」,所以「戴上口罩讓大家知道,人民面對司法是弱勢的,是沒有辦法發言的」。
接著在場民眾為司法禱告並默哀,然後齊喊「拒絕恐龍法官」口號,每人拿著一支香,對著「司法」牌位鞠躬上香,最後由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蔡惠如接下Eva遞交的陳情書,上面寫著3大訴求:
1.初任法官任用進場必須有5年律師經驗,並且律師訴訟專責法規案件至少80%以上。
2.法官任命改為任期制,一期為6年,不適任的法官,應該有退場機制。
3.請把專區還給人民。刑後強制治療專區,不應以法官個人理念,違背專業評估,把人民放在危險的地方。
活動進行1小時後,於下午4時結束。對於今天參加抗議活動的人數不多,Eva坦言這次活動於一周前匆促發起,在宣傳號召方面蠻無力的,人不多是預期中的事,但上街頭是不得已的選擇,近期內不排除聚焦在「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釋憲案,發起第6次白玫瑰運動,呼籲大法官不要廢掉專區,不要把「高再犯性侵犯累犯」放回社區,使人民活在恐懼中。
白玫瑰再次上街頭,起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親吻糾纏某位女助理,卻獲職務法庭再審於婦女節改判無須免職,僅罰薪216萬元;以及3年前台中、雲林地方法院2名法官認為「高再犯性侵累犯於服刑後接受治療」的規定有違憲之虞,分別聲請釋憲並停止審理相關案件等司法爭議,為防止正義天秤傾斜,而再次上街頭抗議。
不少父母今天帶著孩子到場抗議,40歲的辜小姐認為,政府應該拿出魄力與態度,在法令上能夠有完善改變,孩子和婦女是需要被保護的,台灣尤其缺乏對兒少的保護,女性若遭遇性騷擾等犯罪,也不能隱忍,「沒有說出來就無法被發現」。
33歲的李小姐也說,目前許多社會案件的判決都讓人感到不公平,也讓人替小孩的未來感到擔憂。像小燈泡事件、湯姆熊命案的判決,都讓人無法接受,司法更迫切需要改革,否則人民無法信任法官。像法官陳鴻斌的性騷擾判決,讓她覺得是官官相護,是否罰錢就可以了事?
20歲的曾姓女大生說,法律對於兒童保護做的太糟糕,很多嫌犯出獄後又會再犯。法院對於法官陳鴻斌的判決太輕,應該直接撤職、取消退休金,公部門職員都應該這樣比照辦理。
20歲的余姓男大生則認為,律師轉任法官應該要有明確教育訓練制度,而不希望可以隨便就轉當法官,盼政府對這部份配套能夠加強。司法保護的是懂法的人,而不是能真正保護到平民。法官陳鴻斌的性騷擾判決,對女性很不公平。
司法院則在下午5時回應「白玫瑰」的訴求,發出「建置性別友善職場,司法院#ME TOO」聲明:
(一)二審制之救濟程序:研修職務法庭制度為二審制,當事人不服職務法庭的判決,可循上訴程序救濟,以發揮糾錯及權利保護功能。
(二)精進職務法庭審判程序:研修相關法規,第一審職務法庭成員包含法官以外人員,就性別議題案件之成員組成並合乎一定性別比例。
二、就強化法官之性別平等意識部分
(一)增訂法官在職進修課程中,必須有一定時數的性平課程。
(二)持續開設相關課程,邀請專家、學者,就課程內容、講授方式等進行檢討,以電影賞析、案例研習、情境模擬等多元課程強化同仁性別平權意識,並落實性平三法之宣導。
三、有關法院就性侵害犯罪行為人刑後強制治療案件聲請釋憲之問題
(一)目前與檢察官就性侵加害人強制治療有關,並聲請釋憲的計有2案,受理之法院僅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而未予以駁回。該2案正由大法官依序審理中,如有相關結果,將即時公布於本院網站上供民眾查詢。
(二)刑後強制治療之定位等問題涉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修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若有修法建議,本院會配合提供意見,以完備法制。
至於法官任期及晉用管道問題,就限制法官任期6年部分與《憲法》第81條「法官為終身職」規定不合,但未來如有修憲機會,仍有討論空間。至於法官應有5年律師經驗部分,與司法院規劃由資深績優律師轉任法官目標一致。
司法院強調對各界意見十分重視,並願與各界同心協力,推動包含制度與人事等必要的改革,同時承諾未來將加強深化性別平等觀念及性別主流化意識,從根本提升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意識,營造友善司法環境,也將持續推廣量刑趨勢建議,使法官於判決時,能注意社會多元價值及民眾的法感情。 司法院強調反對性別暴力,願與全民一起共同捍衛性別平權。(丁牧群、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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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36
更新時間 17:20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下午再度發起第5次「白玫瑰運動」,號召約60人在司法院前拉起「正義的天秤,不容傾斜」、「還給我們一個安全的環境」等白布條,抗議恐龍法官,白玫瑰協會替在司法院大門前,為「司法」立靈位,到場抗議的民眾,紛紛一人一香,哀悼死法已死,最後活動在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蔡惠如出來接受陳情書後,於下午4時結束。
白玫瑰協會下午在司法院前擺起了「司法」牌位,共約60名大人、小孩手持白玫瑰坐在地上,該協會秘書長Eva梁毓芳拿著麥克風說,今天來是抗議有法官在媒體上幫性騷擾法官背書,把性騷擾講成「婚外情未遂」,把過錯指向受害者,另外,「高再犯性侵犯累犯」應進入強制治療專區,但有法官依照個人想法,以釋憲為由把他們放回社區,這對所有媽媽來講是一種恐懼 所以大家來向司法抗議,因為司法在一次次事件中,邁向死亡。
Eva還說,今天大家都戴上口罩,不是因為羞於見人,而是因為法官的遴選、退場機制裡面「都沒有人民的聲音」,所以「戴上口罩讓大家知道,人民面對司法是弱勢的,是沒有辦法發言的」。
接著在場民眾為司法禱告並默哀,然後齊喊「拒絕恐龍法官」口號,每人拿著一支香,對著「司法」牌位鞠躬上香,最後由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蔡惠如接下Eva遞交的陳情書,上面寫著3大訴求:
1.初任法官任用進場必須有5年律師經驗,並且律師訴訟專責法規案件至少80%以上。
2.法官任命改為任期制,一期為6年,不適任的法官,應該有退場機制。
3.請把專區還給人民。刑後強制治療專區,不應以法官個人理念,違背專業評估,把人民放在危險的地方。
活動進行1小時後,於下午4時結束。對於今天參加抗議活動的人數不多,Eva坦言這次活動於一周前匆促發起,在宣傳號召方面蠻無力的,人不多是預期中的事,但上街頭是不得已的選擇,近期內不排除聚焦在「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釋憲案,發起第6次白玫瑰運動,呼籲大法官不要廢掉專區,不要把「高再犯性侵犯累犯」放回社區,使人民活在恐懼中。
白玫瑰再次上街頭,起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親吻糾纏某位女助理,卻獲職務法庭再審於婦女節改判無須免職,僅罰薪216萬元;以及3年前台中、雲林地方法院2名法官認為「高再犯性侵累犯於服刑後接受治療」的規定有違憲之虞,分別聲請釋憲並停止審理相關案件等司法爭議,為防止正義天秤傾斜,而再次上街頭抗議。
不少父母今天帶著孩子到場抗議,40歲的辜小姐認為,政府應該拿出魄力與態度,在法令上能夠有完善改變,孩子和婦女是需要被保護的,台灣尤其缺乏對兒少的保護,女性若遭遇性騷擾等犯罪,也不能隱忍,「沒有說出來就無法被發現」。
33歲的李小姐也說,目前許多社會案件的判決都讓人感到不公平,也讓人替小孩的未來感到擔憂。像小燈泡事件、湯姆熊命案的判決,都讓人無法接受,司法更迫切需要改革,否則人民無法信任法官。像法官陳鴻斌的性騷擾判決,讓她覺得是官官相護,是否罰錢就可以了事?
20歲的曾姓女大生說,法律對於兒童保護做的太糟糕,很多嫌犯出獄後又會再犯。法院對於法官陳鴻斌的判決太輕,應該直接撤職、取消退休金,公部門職員都應該這樣比照辦理。
20歲的余姓男大生則認為,律師轉任法官應該要有明確教育訓練制度,而不希望可以隨便就轉當法官,盼政府對這部份配套能夠加強。司法保護的是懂法的人,而不是能真正保護到平民。法官陳鴻斌的性騷擾判決,對女性很不公平。
司法院則在下午5時回應「白玫瑰」的訴求,發出「建置性別友善職場,司法院#ME TOO」聲明:
(一)二審制之救濟程序:研修職務法庭制度為二審制,當事人不服職務法庭的判決,可循上訴程序救濟,以發揮糾錯及權利保護功能。
(二)精進職務法庭審判程序:研修相關法規,第一審職務法庭成員包含法官以外人員,就性別議題案件之成員組成並合乎一定性別比例。
二、就強化法官之性別平等意識部分
(一)增訂法官在職進修課程中,必須有一定時數的性平課程。
(二)持續開設相關課程,邀請專家、學者,就課程內容、講授方式等進行檢討,以電影賞析、案例研習、情境模擬等多元課程強化同仁性別平權意識,並落實性平三法之宣導。
三、有關法院就性侵害犯罪行為人刑後強制治療案件聲請釋憲之問題
(一)目前與檢察官就性侵加害人強制治療有關,並聲請釋憲的計有2案,受理之法院僅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而未予以駁回。該2案正由大法官依序審理中,如有相關結果,將即時公布於本院網站上供民眾查詢。
(二)刑後強制治療之定位等問題涉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修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若有修法建議,本院會配合提供意見,以完備法制。
至於法官任期及晉用管道問題,就限制法官任期6年部分與《憲法》第81條「法官為終身職」規定不合,但未來如有修憲機會,仍有討論空間。至於法官應有5年律師經驗部分,與司法院規劃由資深績優律師轉任法官目標一致。
司法院強調對各界意見十分重視,並願與各界同心協力,推動包含制度與人事等必要的改革,同時承諾未來將加強深化性別平等觀念及性別主流化意識,從根本提升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意識,營造友善司法環境,也將持續推廣量刑趨勢建議,使法官於判決時,能注意社會多元價值及民眾的法感情。 司法院強調反對性別暴力,願與全民一起共同捍衛性別平權。(丁牧群、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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