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追訴洩密罪 全因這位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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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判刑定讞的高院女法官沈君玲,當年在判決書中翔實記載黃世銘與時任總統馬英九的洩密過程,成為今日北檢起訴馬英九的重要依據。沈君玲表示,當時馬仍為現任總統,享有刑事偵查豁免權,所以沒註明「告發」兩字,留給檢察官靜待馬卸任,「一切依法處理」。沈君玲前年審理黃世銘被控的洩密等罪,重新認定黃共有4個洩密行為,其中2個屬於同一犯意的接續過程,因此只成立3罪,但沈女認為黃不僅洩露司法關說案的偵查秘密,還洩露其他3件偵查中的個案內容,所以將一審被判刑1年2月的黃,加重改判為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5000元定讞。不過最令外界震驚的,是沈女在判決書裡翔實記載黃、馬洩露司法關說案偵查秘密的歷次過程,包括沈女特地去調閱氣象資料,確認2013年8月31日黃夜奔馬官邸時,正是康芮颱風接近台灣的風雨夜,馬卻在黃結束報告離開後,立刻通知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進官邸轉告黃的報告並密商。此外,判決還記載,馬要黃隔天中午再進官邸補充提供司法關說案的監聽資料,沈女翻查當時新聞報導,發現2013年9月1日上午,馬專程搭飛機到台東勘災,沈女開庭細查確認,當天中午12時30分,黃準時抵達官邸等候,但馬在台東的行程延遲,拖到下午1時許才返抵台北跟黃碰面,她也把這段曲折寫進判決書裡。沈女今表示,當時全國忙於救災,馬卻心繫於要聽黃的專案報告,「連飯都沒吃,就趕著飛回來,可見不尋常」。不過沈女在判決書中沒對馬使用「告發」兩字,也沒註明「應由檢察官另行偵查」等語,她說,當時馬有刑事偵查豁免權,寫了也沒用,「我是把我的案件裡面該呈現出的證據,都有寫在判決上面」,留給檢察官靜待馬卸任,「一切依法處理」。對於檢方今天起訴馬與黃共犯洩密等罪嫌,沈女表示,擔任一審法官時,也曾告發過時任總統陳水扁,「馬英九我也有寫,所以我是中立的法官!」她並強調,她所認定黃犯罪次數,跟之後法院審理認定馬犯罪次數不一定相同。沈君玲還自嘲:「本來以為馬的案子已經沒了,因為大家不想重新攪亂一池春水,所以就塵埃落定,結果竟然就起訴了!」她先前答應學生要透露一些本案的小故事,但案子已起訴要審理,不便多說什麼,「我現在(教課)只能講黃世銘的部分了!」(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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