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不分!38年前司法分工由國民黨決定
2017-04-10 08:4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黨國不分再添一樁!
法務部首度揭密,指民國68年「審檢分隸」時,竟是由國民黨中常會的一紙決議,決定司法院和法務部的行政業務配置與劃分,已違反「法治國原理」,法務部將在上午召開的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提出建議,當初黨國不分的司法行政劃分應改變,司法院的法律提案權應歸由法務部掌理。
法務部強調,司法院不該擁有法律提案權,應回歸一元化,統統交由法務部掌理,才符合法治國家的權力分隸原則。
法務部指出,68年間國民黨中常會決議,確立15項審檢分隸原則,其中包括司法行政監督和法律提案權等,再由行政院和司法院組成17人專案小組,根據上述15項原則執行審檢分隸作業,並經由大法官釋字第175號解釋,讓司法院取得法律提案權,從此司法行政變成司法院和法務部共享的雙頭馬車,形成相互牽制的不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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