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法院狠狠打了一巴掌
為了改善行政法院處理稅務案件的品質,去年我在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時,特別要求行政法院應設置由專業法官組成的稅務專業法庭,三讀通過完成立法。
沒想到,司法院竟然搞了個「就地合法」條款,直接讓「曾任各法院稅務專庭(股)之法官或其庭長、審判長」,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
兩個月前,有45位現任行政法院法官依此規定申請,經司法院第4次人事審議委員通過,45位都取得專業證書,合格率100%。
我在6/12,與稅法教授召開記者會提出批判,無法忍受司法院如此架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求司法院檢討。
結果,隔天,司法院召開第5次人審會,依舊我行我素,再次「就地合法」17名稅務專業法官。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為例,全院12位法官,12位全部審核通過,合格率100%。
沒錯,合格率100%!雞兔同籠,通通有獎,稅務專業法庭淪為笑話一場!
被司法院這樣狠狠打了一巴掌,並不是我覺得最痛的地方。
真正讓人心痛的是,連這麼基本的事,都可以這樣亂搞。我真的不知道,接下來更困難的司法改革,司法院要如何讓人民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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