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 星期四

轉載: 打開司法記憶的潘朵拉盒子

法官林奕宏:打開司法記憶的潘朵拉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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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5/17 00:09
  
還原台灣司法史,也正確理解台灣司法的現況與困境,才能對症下藥地提出改善方案,建立人民信任的司法。圖為司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林奕宏/南投地方法院法官

司法界的老前輩陳傳岳律師,日前撰寫《埋藏50年的懺悔》一文直言,50年前擔任法官,時任台北地院院長的曹偉修法官,公然透過行政庭長,利用當時的裁判送閱制度,關說所承審的過失致死案件。曹偉修何許人也?其乃是國民黨中央於1938年常會決議,為培植檢察官人才,甄選中央黨務調查工作人員,發交司法官訓練所訓練,而在1939年畢業後,派往各地擔任檢察官的乙班學員。無怪乎關說電話是由總統府打來的。
 
黨化司法與送閱制度
 
事隔50年,才經由投書公開出來,想必陳律師內心還是承受相當壓力。對於陳律師的勇氣,筆者深感敬佩。陳律師所述的故事,觸及過去台灣司法史上兩項惡名昭彰的制度:「黨化司法」與「送閱制度」。而這兩項制度的改廢,也足可突顯現在的司法與過去有多大的不同。

就後者來說,以往裁判必須全面送閱,只要院長不蓋章,法官的裁判根本出不了門,審判獨立因此蕩然無存。但全面送閱制度業在1995年廢止,依現行候補法官辦案書類審閱要點規定,僅有候補法官的裁判必須送閱,也只能在「事後」也就是宣判之後送閱。至此,送閱制度已無侵害審判獨立之虞。

黨化司法則源自於國民政府在訓政時期實行的黨治,並延續到威權時期的台灣,前述甄選黨務人員接受司法官訓練的制度,是其中一環。不過,從1993年修正的《人民團體法》,明文禁止政黨在法院設置黨團組織,且台灣也已歷經3次政黨輪替,再加上《法官法》明文要求法官全面退出政黨。在制度上,司法與政黨的關係已經相當疏遠。

經過上述的制度演變,我們的司法,至少就法院一方而言,已經遠非50年前的模樣。筆者不知為何陳律師僅對廢除全面送閱制度一事,輕描淡寫帶過,其他制度上變革,卻略而未提。如此,極可能強化「現在的司法還跟威權時期一樣」的錯誤認識。
 
「台灣司法研習會」追尋並還原司法樣貌
 
但筆者必須坦承,上述制度變革,以及司法風紀跟文化隨之而來的變遷,不要說民眾不清楚,即使是年輕的法官、檢察官,也往往搞不清楚過去的司法究竟經歷過如何不堪的歷史,從而也背負了莫名其妙的原罪。整個社會對於過去乃至現在司法面貌的認識,完全模模糊糊,造成不少無理的指責,也引來錯誤的改革提議。

實現轉型正義,就是要克服並走出過去,而在那之前,我們必須先試著認識過去。但要釐清司法的黑歷史,光靠個人的挖掘是不夠的,還需要學術界與實務界共同努力。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與一群年輕的司法官夥伴,自費在去年11月11日舉辦了「台灣司法史研習會」的活動,邀請專注於司法史的學者,以及親身參與改革運動的司法前輩們,分享他們對司法史的研究或親身參與的經驗。約有八十位審檢辯實務工作者、學者、在校學生、媒體人及民眾出席參加這場研習會。

會議過程討論熱烈,會後則由「法官改革司法連線」「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兩個年輕院檢夥伴成立的臉書粉專,分別發出新聞稿,並有媒體報導。筆者相信這只是開始,未來會有越來越多這類型的活動,也有更多的人來挖掘台灣司法的過去,讓我們可以更精確的認識屬於這塊土地的司法樣貌。
 
別讓司改永遠是門好生意
 
最後,除了對陳律師願意在50年後出面向社會大眾懺悔的義行,再次表達敬佩之外,對於陳律師這樣的司法前輩們,筆者有著更深的期盼。期盼各位司法前輩們可以分享更多台灣司法的過去,尤其是透過違法或不正當管道影響個案審理的故事。也希望這些故事是完整的,不要捕風捉影(例如陳律師分享的院長關說案,是筆者自行查詢才得到全名,所謂賀庭長則尚未找到完整資料;最重要的,是多數讀者更有興趣的:曹院長及賀庭長之後的升遷狀況如何),甚至是「5%至10%收賄」,卻連一個名字都吐不出來的惡質指控。讓我們還原台灣司法史,也正確理解台灣司法的現況與困境,才能對症下藥地提出改善方案,建立人民信任的司法。千萬別讓司改永遠是門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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