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廢核 大搶核廢錢(劉黎兒)
立法院這個會期出現了兩個史上最毒的核廢法案,一個是政院版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一個是學者版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兩者都想搶台電核電後端基金。政院版把燃料棒送到法國做不需要的再處理,大開新提款機,兩者都在製造核廢有解假象,為延役鋪路;學者版甚至容許業者繳點罰款就能亂丟核廢甚至進口核廢,讓台灣變成核廢島等;兩案都無須經過國會等監督,讓人覺得這些即將退休的官員、學者不廢核,卻已貪婪地搶起核廢錢。
最無恥的是這兩案都打著世代正義旗幟,卻不打算廢核,每天不斷新燒出劇毒燃料棒來,是最欠缺世代正義的事;兩案都說是台電喪失信用,台電處理核廢是球員兼裁判,但兩案都讓推進核電的經濟部來當監督單位,經濟部難道就不是球員兼裁判嗎?台電爛到誰都無法信任,難道不是經濟部搞出來的嗎?
最無恥的是這兩案都打著世代正義旗幟,卻不打算廢核,每天不斷新燒出劇毒燃料棒來,是最欠缺世代正義的事;兩案都說是台電喪失信用,台電處理核廢是球員兼裁判,但兩案都讓推進核電的經濟部來當監督單位,經濟部難道就不是球員兼裁判嗎?台電爛到誰都無法信任,難道不是經濟部搞出來的嗎?
台灣最大不良債權
台灣核電燒了30幾年,花幾兆乃至幾十兆也無法解決的廢爐跟無處可以擺放百萬年才會無毒化的用過燃料棒(高階核廢),這是台灣經濟上最大不良債權,台電正好樂得用3000億元核電後端基金把核廢等拋出來,因此這兩案表面搶台電錢,其實也為台電卸責,而且幫核電延役,背後也都是核電幫在推進。
政院版成立行政法人專責機構,學者版是成立基金會來花用核電後端基金,3000億元根本不夠,言明要中央機關繼續撥款,但使用無須國會同意、監督,非常恐怖,用立法高壓強制地方接受核廢,像學者版只要最容易收買的地方議會同意就好,無須國會同意,更談不上公投。
政院版是幫台電的燃料棒境外處理法制化,打算每束花1000萬元,運到法國讓負債95億美元而面臨倒閉的Areva做台灣根本不要的再處理,幾年後如數運回來,大開數千億提款機外,也讓爆滿的核一燃料池騰出空間,以便延役;台灣現在已有1萬7000束用過燃料棒要留給子孫;若是延役,則不止3萬束,幾兆也處理不完,不廢核則越來越棘手,核電越用越貴。
政院版成立行政法人專責機構,學者版是成立基金會來花用核電後端基金,3000億元根本不夠,言明要中央機關繼續撥款,但使用無須國會同意、監督,非常恐怖,用立法高壓強制地方接受核廢,像學者版只要最容易收買的地方議會同意就好,無須國會同意,更談不上公投。
政院版是幫台電的燃料棒境外處理法制化,打算每束花1000萬元,運到法國讓負債95億美元而面臨倒閉的Areva做台灣根本不要的再處理,幾年後如數運回來,大開數千億提款機外,也讓爆滿的核一燃料池騰出空間,以便延役;台灣現在已有1萬7000束用過燃料棒要留給子孫;若是延役,則不止3萬束,幾兆也處理不完,不廢核則越來越棘手,核電越用越貴。
不能無止盡地吸血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學者版,二、三百名學者都參與連署,搶錢外,也搶最終處置場的選址權,家屬是核電幫的台大教授及工研院積極推動,由黃昭順提案,順利一讀通過而付委,這個法案是台灣史上最毒的法案,開放核廢民營,亂丟核廢只罰幾百萬,進口核廢來只罰千萬,還不能連續罰,也沒刑責;全球都為高階核廢無處去而傷腦筋,是上百兆市場,學者版讓各國能來台灣丟高階核廢,讓台灣成為核廢島。許多人被「世代正義」的立法宗旨騙了,沒看過內容,盼望他們撤簽,否則如何面對學生及歷史?
這些劇毒核廢注定要交給子孫了,不能再讓準備退休轉任的人用來謀財害命,要讓年輕人參與,而且爛爛的核電廠,隨時會釀災,應盡速停轉,確定核廢數量,全民一起面對,屆時需要的是有良心的環境、醫療及地質專家等,不能讓核電無止盡地吸血,毒化台灣!
這些劇毒核廢注定要交給子孫了,不能再讓準備退休轉任的人用來謀財害命,要讓年輕人參與,而且爛爛的核電廠,隨時會釀災,應盡速停轉,確定核廢數量,全民一起面對,屆時需要的是有良心的環境、醫療及地質專家等,不能讓核電無止盡地吸血,毒化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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