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轉載:9度判死纏訟21年 徐自強今無罪定讞

9度判死纏訟21年 徐自強今無罪定讞



2016-10-13  15:1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纏訟21年的徐自強案,最高法院下午判決徐自強無罪定讞,合議庭同時解除徐自強的限制住居;徐自強涉及建商黃春樹遭綁架殺害案,被9度判死、兩次判無期徒刑後,高等法院更九審判徐自強無罪,最高法院今維持高等法院更九審見解,判徐自強無罪。
  • 死囚徐自強無罪定讞,13日在司改會律師尤伯祥、林永頌、陳建宏等陪同召開記者會。(記者簡榮豐攝)
    死囚徐自強無罪定讞,13日在司改會律師尤伯祥、林永頌、陳建宏等陪同召開記者會。(記者簡榮豐攝)
徐自強被控於84年9月1日,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向黃家勒索7千萬元;黃銘泉犯案後逃亡泰國遇害,法官以黃春棋、陳憶隆自白徐自強是共犯,判徐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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