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報稅制度看東西文化差異:為什麼台灣社會說謊成性、不信任彼此?
【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雖然作者這篇文章寫於選前,但探討東西「誠實與信任文化」不同的分析仍舊非常值得一讀,特別挑選出來分享。作者觀察:東方文化總是習慣假設你會犯罪,所以做了層層把關,但事後發現你說謊其實無所謂;然而西方則傾向於認為你誠實,然而一但抓到你說謊就是重責——正是這樣的文化造就了如今東西方社會的不同。當你成天被當成賊來看待,整個社會也就不信任彼此,大家只學會交差了事、缺乏應變能力也就不奇怪了…..(責任編輯:林芮緹)
文/陳維超
最近美國大選,共和黨候選人川普一直不把他的報稅資料公開,說是因為他的稅務資料正在被稅務局調查(IRS audit)中,所以不方便公布。隨後,投資之神 Warren Buffett 就公布自己的報稅資料,然後嗆聲說,他自己也被稅務局調查中。川普不敢公布,不是因為沒繳稅,就是他根本沒有自稱的那麼會賺錢。
我們台灣的報稅軟體雖然難用,但是總是免費的,該繳多少稅,按個幾下後就算出來了。而美國報稅是很煩的,不但要花錢買軟體,仔細把表填完,稅表後面還要保證誠實報稅,並簽個名以示負責。之後要是被查出有故意逃漏的狀況,罰則常常很嚴重。
因為稅則的特例很多,被調查也不代表是不誠實的,只是需要提出解釋而已。例如說我有一次把獎學金拿去買台電腦,因為要確認是不是可扣抵的項目,也被調查過一次,後來還得補一些文件,證明那台電腦真的是拿去寫程式不是去玩遊戲的,才給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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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報稅這件事可以看出一個文化差異,就是西方文化他先假設你誠實,但是若是發現了不誠實,後果通常是很嚴重的。而東方文化,先假設你會騙人,設下重重關卡審查,通過以後就是自己人了,若不誠實也不這麼打緊。
舉個例子,以前在台灣讀大學的時候,抄作業的情形很氾濫。老師會從課本裡勾選出過多的作業,所以除了少數的「神」以外,同學們不是互相抄襲,就是直接找解答來抄,反正當掉可恥,抄襲無罪。到考試的時候,作弊代考的也不少,但因為既然聯考通過了,肯定也不是什麼壞咖,通常也就記個過就結束了,從來也沒聽過因此退學的。
多年以後,我回台大教課,課堂裡學生寫報告抄襲 Wikipedia 而不自知有錯,可見這個問題有多麽的跨世代。
到了國外以後,情形就不同了。作業比台灣少,但是大多不是從課本來的,所以需要花許多時間來解出這些困難的題目。老師很歡迎大家討論,但是如果有共同討論出來的結果,也會在作業裡說明清楚。作業的最後當然同樣也得簽名,保證(Pledge)是自己寫的,若有抄襲自行負責。
我還記得我有一年教了大學部 Java 程式語言的課,那時班上有一個籃球隊的學生,作業總是遲交,而且交過來的作業上面都沒簽名。因為他寫的程式太厲害了,一看就知道是代打的,所以我就不批改,因此他一直沒得到分數。學期結束前,他跟球隊的隊友一起來系上找我「喬」這件事。當時那一幕我永遠記得:三個 200 公分高的 NBA 準球員,站在我面前大吼大叫的那種視覺壓力。
我後來把辦公室的門關起來,跟他輕聲的說,還好你作業沒簽名,我就不評分了。這是為你好,因為當掉小事,但是你一旦簽了名,我就得送去給學校的榮譽法庭(Honor Court),到時候他們可能就給你退學了。這樣曉以大義之後,只見一個大男生聲淚俱下,磕頭如搗蒜,我還去拿面紙給他擦臉,成功化解危機。
誠實拉長一點來說,就是信用 Credit(信用額度)。人的信用會慢慢累積,可是只要故意說謊一次,信用就會馬上消失了。
我記得以前在矽谷任職的公司(NVIDIA),有一個基本企業文化叫做知識誠實(Intellectual Honesty),也就是簡單就說簡單,難就說難;一天能做完的事,就不會說需要兩天。可是這樣估計出來的時程,十之八九會延遲,因為估計的時候總是沒算到一些意外,如生病、小孩出生等等。延遲當然很糟糕,但是基本上不會有人回頭怪你的,因為懲罰了以後,工程師就會開始說謊,多說幾天來避險了。
所以對於創作類型的工作,「尊重」就變成是一種有效且必要的管理辦法,因為這樣才能鼓勵誠實引發的,對作品的驕傲感。舉例而言,我跟設計師說:「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這是你的作品,上面會簽你的名字。」跟工程師說:「這規格不清楚,但是這是你的作品,所以要對得起自己。」結果常常會出乎我意料的驚奇。
而我們在台灣,因為信賴感普遍偏低,因此產生了一些社會現象。
例如小孩躲在房間裡,爸媽就會說:「這麼安靜,一定有鬼。」又如政府標案,會先把所有的規格寫清楚,公開招標,然後因為承辦公務員需要負連帶責任,所以就常常聽說有減價驗收這種手段,反正得標以後承辦也只好配合廠商。又例如說國科會研究計畫,需要先把所有的內容經費寫清楚,連文具影印費都得符合規定,因此學校附近才有這麼多影印店在賣電腦。
愛因斯坦說了,如果我們知道我們在做什麼,那就不是研究了。所以這種「事先審查、事後兄弟」的文化習慣,根本的影響了我們在新世界的應變能力。
最近我們因為一些機緣,得到約幾十萬的政府補助,可以去「矽谷學創業」,內容大概是這樣的:「補助 CEO 到矽谷去待三個月,在舊金山上課學習創業」。
我想,CEO 要是真的能在那待三個月,那這公司不是個空殼,就是只有 CEO 一個員工。後來跟承辦討論了一下,他們讓我們改成商務旅行使用,只是只限定去美國,而且必須提出拜訪計畫書,人事時地物要交辦清楚。這明天要見什麼客人,可能今天下午才會知道,要我們一年前提出計畫,真的是不切實際。
上面這個事情,我覺得政府立意良好,承辦單位也很努力,但是事先審查的文化,讓這個計畫變成了個失敗。其實只要說,好,這筆錢給你,一年後把收據照片電郵留下來備查,你不誠實就糟了,這樣也就解決了。
這是「無罪推論」與「有罪推論」的文化差異,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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