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3日 星期日

轉載:法官陳欽賢:這是神的工作,人無法做出完美判決

【司法改革專題】法官陳欽賢:這是神的工作,人無法做出完美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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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專題】法官陳欽賢:這是神的工作,人無法做出完美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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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專題】法官陳欽賢:這是神的工作,人無法做出完美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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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司法現場的最終仲裁者,但判決之艱難,法官如何面對?
下了庭,台南地院法官陳欽賢從法官通道上到自己的辦公室,一捆一捆用紅色尼龍繩綁著的卷宗在桌上凌亂堆疊。「一捆就是一個案子,」他解釋,然後指了指窗邊的兩捆,分別是恐嚇和過失傷人,「我每次寫完一個判決都會放在窗邊想幾天,吃飯也想,抽菸也想,上廁所也想。」
「我不適合當法官,」脫下藍邊黑色的法官袍他開宗明義地說,「法官必須是思慮周延,能做完美決定的人,但我反應快又衝動,無法做完美決定。」
判決攸關他人生命,責任重大,陳欽賢自承喜歡辦案的抽絲剝繭和佈局,但兩次請調檢察官不成,就這樣做了23年人人口中的「地瓜法官」,判案成了人生的修煉。

完美判決是神的工作

幾年前高院法官收賄讓法官形象大傷,社會信任度倒數第二(僅高於記者),司改國是會議讓「恐龍法官」議題再度浮上檯面,陳欽賢自嘲自己也是。
他曾是台南湯姆熊遊樂園隨機割喉案的審判長,面對輿論公審,受害家屬跪求判死,他判無期。他第一次看到當事人的眼神,就直覺是精神異常,他花很多力氣請社工單位和警察調資料,想了解當事人的成長背景,請醫生做嚴謹的精神鑑定。
為什麼這麼堅持?「精神病患我不能判死,」陳欽賢沒有一點懷疑。外界壓力他都頂住,只有在宣判那天一位書記官同事的律師太太對他說,「這案子幸好是你判的,否則就是死刑,」他哭到不能工作。
「法官其實是神的工作,但我只是一個人,」陳欽賢會在毫無架子的親和中,突然深沈。他曾一週因一個環保案件被視為英雄,下一週為一個殺人犯判無期犯眾怒,這些他都看得很淡,「我曾想當很厲害的法官,現在只求不判冤案。」
他難忘一個圈內受敬重的法官跟他說,自己誤判過,而且人已被槍斃了,「我聽了心都涼了,」這個法官一度轉行當律師,繞了一圈又回來當法官,但不辦刑事,只說要當一個溫暖的法官。
陳欽賢也曾被一個父子三人的兇殺案糾結十年。命案發生在中國,讓他對證據的合理性有所保留,雖然他判無罪,但最後案子還是死刑定讞。「他們被槍斃的那天,我天亮才睡,內心禱告,希望這個案子真的是他們做的。」
陳欽賢認為,人們說法官是另次元的恐龍,但法官也是一樣在台灣社會,活生生的人。
「會有落差是因為我們是法律人,法治教育不足讓國人對法律不了解。職業法官思維和社會有落差,到底誰對誰錯不知道,但可呈現一個問題:司法離人民距離越來越遠。」

努力尋求和社會對話

如何拉近和社會的距離是陳欽賢近年努力思索的,用白話文書寫判決書是一種方式。
「法官其實沒有很好的直接管道和社會互動,唯一的媒介就是判決,」他相信,只要判決書高三學生都看得懂,人民才有機會不透過媒體扭曲,瞭解法官判案的思考。
但白話文判決沒有想像中這麼容易。台灣法官圈鼓勵一種師徒傳授、沒人看得懂的判決書文化。陳欽賢發現除了要抗拒這種陳年的價值觀外,寫一份白話文判決平均要比一般判決書多一倍時間,「可以想像這對一般法官是工作量的負擔。」他現在有演講邀約都來者不拒,因為唯有走出去,才有機會讓更多人了解司法。
這次的司改國是會議讓社會有空間討論台灣司法問題,陳欽賢不否認外界對法官的質疑,諸如離地、菁英的傲慢、不懂民間疾苦,檢院一家親……許多改革主張,從法官閱歷訓練、多元晉用、退場機制、到起訴書一本主義防止預斷問題,特別是人民參與審判,陳欽賢自嘲看法和多數法官不同,是法官界的邊緣人。
「司法系統是靠很多人的判斷環節而成,機器都會失誤何況是人,本來就存在高度風險。這個社會已無法容忍法官獨斷,我贊成人民參與審判,這是一種趨勢,但這只能避免法官專斷,不會避免冤案。」陳欽賢說。

當數字凌駕司法 法官過勞問題嚴重

根據2016年司法統計年報,地方法院一年受理的刑事案件數突破50萬件,基層法官平均一天要審三案。台中地院的年輕法官時偉程一篇分析,詳盡點出司法官過勞的結構性問題。由於現在民眾權利意識提升,濫訴很多,檢察官一樣過勞,許多偵查不完整的案件起訴,又增加法官工作量。
一位轉任律師的前法官向《天下》透露,曾經一個月案件高達兩百件,週末必須選一天早上五點進辦公室加班到中午回家帶小孩。當司法被量化,管考只看數字,每個人都被當成沒有靈魂的結案機器。
「有時候你希望把案子做到圓滿,撫慰當事人的心,卻因為數字不好看被送考評,最後大家為了績效常常輕率判案,」這位前法官被自己的熱情灼傷,心灰意冷的離開。
「法官過勞是很危險的,檢察官如果不夠嚴謹而起訴還有法官把關,但如果連這道防線都沒有,對人民的影響最直接,」陳欽賢語重心長。十年前他在台南地院時期,每天早上七點離開家,晚上十二點離開辦公室,很清楚過勞會如何扭曲法官心智,影響判決。
「這種工作量不可能沒有冤案。制度的建構會影響文化,如果管考體制沒有這麼絕對數字化,法官可能就會願意多等當事人一個月,你的數字比較重要還是人家的權力?」
年輕時曾被陳映真影響很深,念文化法律系時本想當律師,卻在唸了刑事訴訟法後發現,要幫無辜的人判無罪只有檢察官和法官一途。陳欽賢至今還是沒忘初衷。
「有人問我,當律師可以賺得比較多,為何還是喜歡法官這份工作?」陳欽賢相信,如果說司法最終要達到正義,那麼正義,應該是紛爭解決後的狀態,「我可以幫到市井小民,知道自己還是對這個社會有用,就有種愉快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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