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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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可以不必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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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可以不必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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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可以不必流浪

作者:劉光瑩  Web Only
律師每年錄取名額30年增加50倍,案源並沒有成長。新科律師連找個地方實習都難如登天,更有許多律師變成流浪律師。這個結該如何解?
美國影集《絕命毒師》(Breaking Bad)的前傳當中,小牌律師吉米生意清淡,為了生計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雇用人製造假車禍,只為了能多接幾個訴訟案。
這幾年,台灣年輕的新科律師,前途茫茫的程度也不遑多讓。
「我當時都想好了,如果澎湖有實習缺我肯定去,」世新法研所畢業的徐姓律師,回想當初一畢業,為了找實習的事務所幾乎跑遍全台,遠至高雄都去面試,最後是回到家鄉苗栗落腳。
他不是特例。「這兩、三年,我們發現律師就業跟找實習愈來愈困難,」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家慶,同時是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他觀察到,有律師資格卻無落腳之處的「流浪律師」與日俱增。
許多大學法律系老師向他抱怨,他們往往得四處幫學生請託,即使事務所願意收實習生,也是無薪。要找正職就更難了,幾乎只剩國立大學前段班的能找到。
根據律師公會全聯會提供資料,20年前,每年通過律師考試的人數僅約兩位數,如今已將近4位數,但是司法院統計,訴訟案量卻幾乎沒有增加。
全聯會認為,律師實習與就職困難,問題出在前端沒控管。
過去十年來大學紛紛改制,許多技術學院增設法律科系,目前全國已經有將近40個學校有法律相關系所,每年畢業生高達5000人。
考選部更在2011年,改變律師高考錄取制度,第一試錄取三分之一,第二試再錄取三分之一,換算下來,總錄取率是到考人數的10%以上。過去4年,平均每年錄取超過900人,是10年前的將近3倍。
「為什麼我們很少聽到流浪醫師?因為醫學院有入學名額總量管制,但法律界卻沒有,」李家慶以醫學院的例子,建議法學院或可比照辦理。
錄取人數增加,除了考制改變,還有個原因是報名人數暴增。律師考試報考人數從〇一年的6000多人急遽上升,到去年已經超過一萬人,成長超過6成。
原因在於,考選部在〇一年放寬律師國家考試報考標準。原本只有法律、財經法等系所畢業才能報考,被放寬為大學任何科系畢業,只要修7科、20學分以上的法律課程,即可報考。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透露,許多科技大學、進修推廣部紛紛開設二十學分專修班,標榜「律師國考速成」。他指出,很多人花半年上學分班,再花半年補習練解題技巧,即可報考律師,再加上考制改變,讓律師錄取人數激增。
「不用在正規體系花4年學習成為法律人的基本素養,只要會考試就好,等同是打了所有法律系所一巴掌,」他強調,社工師、醫師都限定要相關科系畢業才可報考,而律師也經手生命、財產、甚至人身自由,具有公共服務性質,應有同等把關機制。
然而,根據考選部統計,過去十年來非法律系所畢業,只靠修20學分和補習而通過律師國考者,僅約佔及格人數的6%,顯示開放此款考生報考的衝擊並不大。
再來看後端的就業市場。一個弔詭的現象是:隨著台灣民主法治的程度提升,為何法律人的就業市場卻似乎成長停滯?
「大家生病會找醫生,但打官司卻不一定找律師,」李家慶指出,在德國訴訟一定要找律師代理制度,但台灣沒有此規定,許多人於是選擇省錢,自己打官司。
另一個原因,是台灣的法律服務市場被眾多業者瓜分。世新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高思博說,會計、房地產交易其實都屬於律師的業務,只是在台灣,長久以來被房仲、代書等業者瓜分。
然而,針對流浪律師問題,考選部有不同意見。「律師考試本來就是資格考,不是任用考,」考選部長董保城說,「教師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但律師可以自由開業,不能相提並論。」
他指出,律師在從前被認為只會打訴訟,但社會進步,法務需求更多更雜,律師要有專業分工。
「流浪律師」的問題,應可從個人與整體兩層面思考解決。
解方一:個人層面,培養第二專長,開拓藍海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考上金飯碗」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考過國考,其實挑戰才剛開始,」高思博強調,這幾年來他鼓勵學生除了基本的民法、刑法之外,多學習第二專長,例如智慧財產權、科技、會計、電信等等領域。他就有很多學生進資策會科法所,或是到科技公司擔任法務,而非擠破頭搶進事務所。
劉宏恩也說,現在政大法律系學生雙修和輔系的比率已達五分之一,大多修會計、資訊,「他們現在都意識到,只會民法、刑法、訴訟這些老把戲,是絕對不夠的。」
其實,台灣的科技公司因為以外銷為主,有非常多法務專業的需求,但許多法律系畢業生,卻對科技業的產業供應鍊與國際競爭關係一無所知。
劉宏恩就透露,有家半導體封測公司招聘法務,國內法律系畢業的申請者被面試主管問起台灣半導體業在全球供應鍊的位置、以及在國際上面臨的競爭,一問三不知。被問到能否與美國、歐洲談判契約,居然還反問「能不能帶翻譯?」。該公司只好雇用國外大學法律系畢業生,起碼不用擔心語言問題。
「流浪律師不是危機,而是讓法學教育轉型升級的契機,」劉宏恩認為,法律系學生認知到就業環境需求轉變,及早準備,比較不容易成為「流浪律師」。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也說,真理從六年前就開始提供第二專長的學程,讓學生除了基礎訓練之外,還能選修智慧財產權、金融法、商業貿易法等專業性模組,希望有助畢業生就業。
考選部也從善如流,強迫律師培養專業。今年起的律師考試第二試,就首度規定,除了必考的民法、刑法、商事法之外,考生必須從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四者當中擇一,就是強調第二專長的重要。
解方二:整體層面,衡量市場大小,依需求調整供給
究竟台灣的法律服務市場有多大?律師的人數真的太多嗎?這個問題,一直沒有人能回答。「目前連有多少律師任職於傳統事務所、多少在公司或政府單位擔任法務,這樣的數字都沒有,遑論更深入的市場規模分析,」高思博說。
法務部去年委託二十一世紀基金會,調查台灣法律服務業市場規模與律師執業狀況。這項調查結果預定在今年下半年出爐,法律界將更能掌握台灣法律服務業規模。
找實習困難的徐律師,建議檢討實習規定,放寬律師至企業或政府機關實習。「所有人都擠破頭想到事務所,僧多粥少,」他說。
考試院也絞盡腦汁,希望為律師找到更寬廣出路。董保城說,考選部正研議於公務人員考試增設公職律師考科,讓律師不再獨鍾事務所,也能進政府服務。
解方三:政府層面,重新檢視律師考試資格
劉宏恩指出,考選部當初會放寬律師國考報考資格,是希望增加律師背景的多元性。「但現在許多法律所學生的背景都已經愈來愈多元,這個考慮是否還有道理,有待商榷,」他說。
無論如何,隨著時代演變,各行各業都面臨挑戰。對於過去人人稱羨的律師這一行,關在小圈圈裡捧金飯碗的時代已經過去。擔心流浪,不如思考轉型,讓自己更具競爭力,才是律師與時俱進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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