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轉載:請投給想要殺了你的我

焦點評論:請投給想要殺了你的我(錢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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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比這更荒謬的選戰訴求嗎?!大選接近尾聲,沒想到死刑存廢竟然會變成現任許多立委「攻擊」對手的訴求。「死維拉」搖身成為最佳救援投手?我們該慶幸這個議題終於有成為公共議題的一天,還是悲哀現任民代毫不掩飾自己任內虛偽的過去?
死刑是國家殘忍的殺人,舉槍從後面對著束手就縛,趴在地上的人的心臟開槍,如果一槍還沒讓心跳停止,就補上幾槍,直到他斷氣為止。有時候還要搶著分屍,取走他的內臟與器官,說這是他最後的救贖。
眾所皆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要求各國趕緊將死刑廢除,第7條也說明酷刑是非禁止不可的刑罰。2009年完全執政的國民黨立法院,同意批准《公政公約》,一條都不保留的通過,還特別制定《兩公約施行法》,明定這是所有政府機關都要遵守,效力優先於其他法律的人權基本法。這可都是這些坐五望六(甚至是坐六望七),號稱幾連霸的現任立委的「政績」。 

遭錯判仍蹲在死牢

因為廢除死刑需要準備時程,所以《公政公約》第6條暫時允許也特別提醒只能限定在最嚴重的犯罪才能使用死刑,但為免誤解,這條最後一項也特別強調,締約國不得援引這個暫時允許的規定,來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很明顯的,廢死是締約國的條約義務,更是立法委員將之內國法化的「守法義務」。通過至今超過六年了,這些立委不只沒有督促主管機關把死刑全數廢除,卻反過來指責主張廢死,要求政府守法的候選人?立委白紙黑字通過的法律,卻自己說話不算話,這若非文盲,就是偽君子!
更別說這幾年我們才開始正視台灣司法判決粗糙的品質,許多殺人案件後來被確定都是冤案,國家不只是冤枉了人,甚至還殺錯了人。江國慶被錯判為殺女童的兇手,政府賠償家屬上億元;被判死刑關了十幾年的蘇建和案三人,終因再審無罪確定,他們十幾年的青春被以幾百萬元打發;同樣被判多次死刑的徐自強,最近也獲改判無罪;更別說連檢察總長都認為判決有問題,但最高法院還是不願承認司法體系判錯的鄭性澤,還蹲在死牢裡。冰山一角,究竟還有多少冤枉或不應該判處死刑的死囚,面臨國家的生命威脅,想來頭皮發麻。 

立委成死刑維護者

你以為這些冤案不會臨到你頭上?但你可能不知道江國慶只是被派去軍中看顧福利社與智能異常的同僚;蘇建和等三人只是剛好與真兇王文孝一同去打撞球;徐自強剛好將住處借給親友住;鄭性澤則是跟身上有槍的角頭大哥一起去唱KTV。你有把握你的人生中不會遭遇這些「不幸的巧合」?
六年前告訴台灣社會,並要求政府廢除死刑的這些現任立委,現在突然全變成死刑的維護者,中部甚至還有立委從一開始競選連任就只標榜她支持死刑,好像殺人比其他事都重要?真不知道當年她是否反對兩公約批准審議案?心口不一的人可否當立委,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當有人的競選訴求竟然是「請投給想要殺了你的我」!沒有比這再荒謬不過的事了。而標榜進步價值,真正想保護你我不受國家暴力摧殘的人,反而為了媚俗,選擇閃閃躲躲,不敢大聲說出廢死的人權意義與轉型正義價值,也同樣讓人感到荒謬與無奈。
或許該檢討的是這個國家選民的素質,誰叫我們長期容忍某些人位居國會廟堂,造就這樣令人不解的台灣力量?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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