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 星期日

轉載:三姊弟賣的是什麼? 律師:不是布丁是同情

三姊弟賣的是什麼? 律師:不是布丁是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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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姊弟布丁事件大概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商業教材。身為商家,你賣的是什麼?
 
他們當然是賣布丁了,或許你會想當然爾這麼說。然而這是錯誤的,他們賣的不是布丁,是同情。就像我們在臉書上經常會看到有些朋友轉載賣仙草茶、饅頭、肉粽、玉蘭花、口香糖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可憐人訊息一樣。他們經常會有一個可憐的家庭或是身世,深夜了東西還沒賣掉,所以呼籲網友用新台幣把這些東西下架,讓他們早點回家。
 
但是,當我們真的用新台幣下架這些東西時,我們到底真心的喜歡這些東西的品質,還是因為希望幫助他們?基本上,在這些需要網友同情的產品裡,好的東西一定還是會有,但是大部分可能還是一般品質而已,甚至我們自己也用不到、吃不完。我們購買這些商品,就是為了幫助他們,如此而已。
 
所以,當三姊弟知道自己賣的是同情,而不是產品,他們就必須維持同情的品質。一般人往往可以接受自己的同情被拿來濟貧,但是不能接受拿來炫富。資源有限、欲望無窮,如果他們的生意已經開始穩定,甚至有辦法買資助者可能還買不起的產品、去不起的餐廳,他們就應該主動宣布,他們不賣同情了,他們開始著重在產品的品質,也就是這樣的布丁值得大家一再光顧。否則客戶就會質疑他們在「掛同情賣布丁」。而且同情也不能企業化經營,因為很少可以有體質強大的公司,是可以「產品不行、靠形象塑造」就可以活下來的;就算真有這種奇特的公司,經營階層也不該炫富,或是從事與弱勢、同情看起來不相干的活動。畢竟他們賣的是同情,如果比客戶活得好、更強勢,那麼客戶自己來賣就好,還輪得到他們賣?
 
所以,今天三姊弟的問題真的不在於賺錢能不能買奢侈品,而是這樣的行為已經違背了他們賣的產品特質。如果他們真要繼續以銷售布丁為生,唯一的方式恐怕就是提升產品品質,而不是繼續辯駁或道歉。
 
因為,同情賣完了。(本文摘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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