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表決:定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2016-07-25 12:36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逐條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的二讀程序,剛表決通過,將名稱定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立法院各黨團立委早上先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進行二讀廣泛討論,完成兩小時的發言後,進入逐條討論。
首先就是條例的名稱該怎麼定?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主張,既然整部法律都是針對國民黨而設,就該「行不由徑」,開大門、走大路,直接定名為「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國民黨團版則名為「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在歷經約40分鐘的發言後,進行表決。
表決結果,以70票同意、33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法案名稱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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