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郭冠英無「休」可「退」
2017-02-04 06:00
◎ 凌博志
銓敘部撤銷郭冠英退休的處分,被高等行政法院推翻(撤銷),部長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要不要上訴,不知要「考慮」什麼?能不上訴嗎?
郭冠英從「重新」獲聘到退休衍生的爭議,最該究責的是已成「幽靈衙門」的「台灣省政府」,和玩法弄權的「省政府主席」林政則。
林政則敢於明火執杖地公開惡搞,當然事出有因,不管是奉命行事,抑或拍「馬」交心,打從開始「任用」到核准退休,整件事都只為一個目的,就是「圖利」郭冠英拿不該拿的退休金,從納稅人的口袋中「偷」錢。
郭冠英做公務員時,因言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被撤職,申請再任時,年齡和言行明顯牴觸「公務員任用法」,竟能在林政則及背後的「黨國體制」護航下,回任省府秘書,典型是個集政府「濫權」、政客「弄權」及搞「特權」的大弊案(林政則犯瀆職罪北檢迄未究辦),郭冠英的任用應認為自始即屬違法無效,其後的退休當然失所附麗,一切必須回歸重任前的狀態。
銓敘部當務之急是撤銷郭冠英的任命,讓他無「休」可「退」,再據以提起上訴,否則省府許他退休,中央又不給退休金,「黨國行政法院」當然不會支持。(作者曾任檢察長,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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