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

轉載:法官法兩極化 爛法官 升甲等 老庭長 每年羞辱

法官法兩極化 爛法官 升甲等 老庭長 每年羞辱以文找文
lawpaper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7:00:57 | 未分類
 
法官法兩極化
爛法官 升甲等
老庭長 每年羞辱


最高法院優遇庭長紀俊乾,自從法官法通過以後,每年五月底,職務(「考績」)評比一出來,他就心情很不好,都要動筆寫一次不服的「復核申請」,用以表示他對司法院職務評定辦法之不服!.

他當然也知道,這個不服的「復核」申請,是不會有效的,是無解的。
但是,他不提出就是很不甘心,他自認為,當了快要五十年,也就是半個世紀的法官了,自信每天都很敬業,從未懈怠過。

確實,即使優遇不分案之後,他仍每天都到最高法院上班、看書、找資料,或與同事討論法律見解,有時,還會翻譯日本判決;至於,國內刑法研討會,他更是各方邀請之要角。
但是,就在法官法通過之後,每年考績(職務評比)出來,他都要被打成「未達良好」的丙等法官,實在令他很不能接受。

他不在乎考績獎金,但他不能接受「未達良好」這四個字。
會有這種現象,是因為當年「法官法」的立法目的,是要「淘汰劣質」法官並修改「考績辦法」,不再適用一般公務員的「甲乙丙」三種分類,而是只有「良好」與「未達良好」兩極,「未達良好」的法官就是要淘汰的先期預告,當年的年終獎金也會歸零。

實施以來,各法院根本不敢將真正「未達良好」的法官打「丙等」,但為要向外界或立法院交代,以示「法官」還是有人被打為「丙等」,於是,就找「優遇」的資深老法官「下手」,要求他們配合忍耐一下。

公務員考績分「甲乙丙」三等,其中,「乙等」考績人數規定至少要1/10,依舊法,1/10就是近百位法官考績必是乙等,而今「乙等」不見,就通通升格成了「甲等」。估計因「法官法」獲利的乙等法官,每年至少拿走國家一億元預算。

乙等法官全升甲等,但為想辦法欺瞞大眾,司法院就將腦筋動到優遇的老法官頭上,沒有參與分案的優遇法官,全被拿來充當「未達良好」的人數。
紀俊乾老庭長自法官法通過後,每年考績出爐,他就要被羞辱一次,說他是「未達良好」的法官,這當然讓人不服,也很不堪。

他在「複檢申請書」上消遣司法當局道:年年(將他)評定為「未達良好」之舉,讓他永無翻身機會,非但耗費寶貴司法資源,抑且歲歲羞辱霸凌老法官一次,確實不妥。」。

他建議:為期一勞永逸,請掣發一紙「職務評定未達良好」證書,明載:「○○○任職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期間,職務評定均列未達良好。特此證明」字樣,嗣後就可不再麻煩「重複」評比。

紀庭長還幽默道,若是這樣不夠,也可製作類似「身份證卡式」,可隨身攜帶,方便隨時證明,或是,也可行文戶政機關,在戶籍登記欄內,加以註記,好似通緝犯。

法官法的立法,至今已經證明,這個法不但無法消滅恐龍法官,反而造就「乙等法官」的福利,改領取「甲等法官」的考績獎金,同時,為了搪塞國人,更是每年羞辱老庭長一次,可見,我們的立法水準,真正舉世罕見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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