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批洩密案羅織罪名 北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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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上周五辯論終結後,馬英九砲轟檢察官羅織入罪、起訴標準不一等,台北地檢署今特地為此召開記者會,反批「馬英九擔任總統期間沒針對關說立法科刑,如今卻轉移焦點,宣稱總統對偵查中案件有處理、公開的權力,讓政治力直入偵查核心,令人匪夷所思。」上周五馬英九指控北檢以臆測為證據,靠羅織定罪行,明明他與王金平並無不合,卻在起訴書主軸指「馬英九與王金平不和,馬藉王涉及司法關說案來報復」先射箭後畫靶。馬英九另批北檢主任檢察官張介欽3年半前簽結還經過檢察長楊治宇同意,也沒提到豁免權,但北檢今年4月14日新聞稿,與江貞諭檢察官在6月30日開庭時的陳述,居然說當時簽結是因為豁免權關係,完全不實,3年半後只是北檢檢察長換人了,檢察長的上級與上上級也都換人了,難道這就是北檢簽結改為起訴的原因嗎?難道這就是柯建銘關說案的「轉型正義」嗎?北檢可以這樣標準不一、前後矛盾地辦案嗎?北檢為此重砲回擊馬英九,以政治評論家趙少康2017年3月間在《蘋果》的撰文也同認「馬英九聽了黃世銘報告後,是有一點見獵心喜,所以聽不進去不同的意見」,因此所謂「馬王不和」、「馬英九見獵心喜」是眾所周知的事,並非政壇傳聞或臆測。北檢再指先前簽結馬洩密案,是因為馬仍為總統而有刑事豁免權,但北檢從未在相關結案書類中有如馬所稱:「實體上認定被告不構成犯罪」,但馬卻「糾結」在此,而避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給馬,而被判刑定讞的事實,企圖混淆視聽。況且馬英九在擔任總統8年期間和擔任國民黨主席6年多期間,都沒對關說司法者立法科刑,如今卻指摘關說司法者,藉此轉移焦點。又將大法官解釋595號解釋為無限擴張總統職權,宣稱「不論進行中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是否具有司法屬性」,總統均有取得、處理、公開之權力,不但把行政權及司法權合而為一,破壞權力分立憲政體制,且將使政治力長驅直入偵查核心地帶,令人匪夷所思。北檢強調,檢察官公訴蒞庭都抱持著如履薄冰的心情,馬英九卻蔑視法治、操弄民粹的政治語言攻訐司法,還說本案是「無謂糾纏」,輕忽人權的態度,令人痛心。(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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