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再起波瀾 北檢回批馬操弄民粹
2017-07-10 11: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在2013年「九月政爭」時涉洩密、教唆洩密等案,上週五台北地院舉行最終辯論,馬英九當天批評檢察官「以臆測當證據、以羅織定罪刑,先射箭後畫靶」,另批「檢察官不食人間煙火的程度,世間罕見」;台北地檢署今天舉行記者會嚴正聲明,反擊馬英九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之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
北檢今聲明反駁馬英九,第1,針對馬英九批北檢「以馬王不和的臆測當作證據,靠羅織定罪行」,北檢分別舉出政論家王健壯、趙少康作為背書,指兩人均曾針對馬王政爭一事,提及「馬、王不合是政壇人盡皆知之 事,馬在得知王金平涉嫌關說後,見獵心喜…」、「馬英九聽了黃世銘報告後,是有一點見獵心 喜,所以聽不進去不同的意見」。
第2,關於馬英九批檢察官「標準不一,前後矛盾」;北檢則批馬英九昧於「被告行為時具有刑事豁免權(總統享刑事豁免權),檢察官遵守憲法無由對其追訴及調查」的事實,仍在庭外利用憲法調查障礙事由,誤導民眾視聽。
第3,馬英九指檢察官「曲解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北檢反駁,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未受刑罰,是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馬英九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之立法科刑,尤其在本件案發後,馬英九迄今仍未以卸任總統影響力,推動對關說司法者立法處罰,此又是誰之過?豈能藉此轉移焦點,指摘檢察官。
第4,本案起訴後經法官獨任審判,陸續諭知爭點及進行準備、審理、辯論程序,期間密集開庭審判,當事人自應尊重法院之訴訟指揮為訴訟攻防;檢察官實施本案偵查、公訴蒞庭職務,亦秉持兢兢業業、如履薄冰之心情。馬英九身為前任總統及法律專業人士,竟指本案為「羅織入罪」,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之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此外,此案連二審檢察官之隱私權也受侵害而無能為力,馬英九竟稱本案是「無謂糾纏」,其輕忽人權之態度,令人痛心。
第5,「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捍衛憲政體制及人權,更責無旁貸。被告時任總統,負有「憲法機關忠誠」之義務,竟逾越權力分際,侵犯人民基本權利,事證明確,呼籲馬英九將訴訟攻防回歸證據辯證,勿再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干擾司法審判,則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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