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轉載:台建中心前執行長放水遠雄 大巨蛋才能過關興建

【內幕】台建中心前執行長放水遠雄 大巨蛋才能過關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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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慧貞 2017年07月16日 19:00:00
檢方調查大巨蛋案,發現台建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和營建署官員等,疑似在2011年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放水。(畫面合成/攝影:葉信菉、翻攝自許銘文臉書)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再陷弊案,檢方偵辦遠雄人壽被掏空案,清查資金流向時,意外發現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在大巨蛋案的關鍵角色

許銘文和營建署官員2011年疑似在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放水,讓遠雄在短短1天之內就取得「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案」的委員同意書、評定書和內政部核發的認可通知書,連過3關,也讓遠雄可以及時取得北市府建照,躲逃過了同年7月2日在最後時限慘遭解約的命運,保住了投資金額高達100億元的大巨蛋案。
 
只花7天連闖3關

知情人士透露,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6月29日一早兵分7路直接進入台建中心搜索,主要帶走台建中心在2011年審查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並在同年6月27日發給評定書的相關卷證,同時約談、偵訊了台建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及當時參與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審查的4位委員及1名台建中心安全防災部前副理,時至中午4位委員和台建中心當年承辦主管均無保釋放,獨獨許銘文在檢方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6月29日調查大巨蛋案,發現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左三)和營建署官員2011年疑似在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有圖利廠商之嫌,讓遠雄得以保住大巨蛋一百億投資案,經偵訊最後獲50萬元交保。(翻攝自許銘文臉書)

曾任營建署長的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曾直言,以他自身經歷,就大巨蛋只花了7天就連闖台建中心、營建署及北市府建管處3關取得建照,免去了和北市府解約的命運,「確實有異於一般」,又一熟知台建中心和營建署作業人士亦明白表示,以2011年台建中心和營建署可以在6月27日一天內,就讓遠雄取得大巨蛋的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和認可通知書,台建中心和營建署「確實幫了很大的忙!」

現任台建中心執行長許世杰指出,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台建中心內部人事亦有所調整,遠雄大巨蛋案去年9月,由遠雄依北市府提出的「7項公安標準」委託台建中心審查後,台建中心就十分慎重,一切照標準作業程序不敢馬虎,期間經過了4次預備審查會議和9次正式審查會,並在去年12月1日召開第9次正式審查會。

委員們在會中就北市府提出的7項公安標準做出結論,不過台建中心仍和遠雄就委員們提出要求修改調整部分進行討論,到遠雄重新提出修正案後,台建中心又在今年5月再召開了最後一次的定稿會議,才在5月3日發出了這次大巨蛋案的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其中,北市府提出的7項公安標準中僅3項是屬於台建中心的審議範圍,另外4項台建中心在評定書中均表明非屬台建中心授權審查範圍,並建議委託單位「遠雄公司」將後續審查另與台北市政府協商結論後處理。

大巨蛋只花了「7天」連闖台建中心、營建署及北市府建管處3關取得建照,曾任營建署長的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直言,「確實有異於一般」。(翻攝自台北遠雄巨蛋臉書)

許世杰進一步表示,台建中心在5月3日就大巨蛋案提出評定書並交付委託審查單位遠雄公司後,遠雄公司隨即在5月8日將台建中心的評定書送內政部營建署,營建署經過一個月的重新檢視台建中心在評定書提出的相關建築規定並無疑義後,才於今年6月8日發出大巨蛋案的認可通知書。許世杰強調,「這才是台建中心和營建署審查案件發出評定書和認可通知書的正常程序和進度」。

亦即遠雄此次針對大巨蛋案的防火避難性能審查,從台建中心在去年12月1日召開最後一次正式審查會,到今年5月3日取得大巨蛋案的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足足花了5個月時間,而遠雄依台建中心發出的評定書向營建署請求核發「認可通知書」,又花了1個月時間,到6月8日才拿到營建署的認可通知書,前後花了半年時間,而正是台建中心現任執行長許世杰所說的「正常程序」。

反觀遠雄在2011年6月取得台建中心評定書和營建署認可通知書的過程,竟然可以在同一天完成,台建中心和營建署明顯配合遠雄「開快車」,而這正是檢方和廉政署偵辦大巨蛋案的關注重點。

台北市長柯文哲(右),曾力挺前台建執行長許銘文(中)出任北農董事長,結果遭民進黨反對而作罷,如今許捲入遠雄弊案,柯P不免外界識人不明之譏。(翻攝自許銘文臉書)

知情人士透露,就台建中心當年承辦人員供稱,台建中心的委員會在2011年6月23日召開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審查的第一次正式會議,會中委員們對大巨蛋案的防火避難安全多有疑慮,要求遠雄公司就大巨蛋案多所修正,23日會議做出結論,「請申請單位依討論意見修正,於6個月內提送最終版計畫書及經專案評定小組簽署同意書後,准予核發評定書」,因此當日委員們並未簽下同意書,6月24日星期五,台建中心做出會議紀錄。

許銘文幫遠雄大忙

緊接著,6月25日、6月26日正逢周末假日,6月27日周一上班日,知情人士透露,當日台建中心執行許銘文快馬加鞭地在1天之內,先取得6月23日審查會中與會委員們的同意書,並在同一天由台建中心又趕緊發給遠雄大巨蛋案的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

不過,當日與會委員們固然簽下了同意書,但委員們在同意書中均向遠雄提出修改大巨蛋的建議,亦即以「附條件」方式簽下同意書。

台建中心的資深人員指出,依過去慣例,委託單位多會依審查委員們的意見送來修正案後,台建中心才會請審查委員簽下同意書,再發給評定書,但在2011年的大巨蛋審查案中,遠雄於6月23日正式審查會後並未再提出一份修正案,即在許銘文的「協助」下,在一天之內就取得台建中心的審查委員同意書,並取出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

遠雄大巨蛋案2011年6月27日取得台建中心委員們的同意書和評定書,遠雄又在同一日之後將評定書送到內政部營建署,並獲得當時營建署長葉世文等官員協助順利拿到認可通知書,一天內連過三關。(翻攝自華視新聞台)

即因遠雄在2011年6月27日取得了台建中心的關鍵報告「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才能在同一天內,將評定書送到內政部營建署,再透過當時的營建署長葉世文等官員協助,亦是在6月27日拿到營建署的大巨蛋案「認可通知書」,而後遠雄才可以憑此及時在7月2日前取得建照,逃過了和北市府解約,損失100億大巨蛋投資案的悲慘命運。

遠雄得以建造大巨蛋,其中的關鍵正是在2011年6月27日台建中心及時發出了評定書,才讓遠雄取得了「通關密碼」連過3關,也才讓大巨蛋成了至今無法完工的北市超級弊案。許銘文為何願意在大巨蛋案「幫了遠雄大忙」,讓遠雄不用重送大巨蛋修正案,就可以在一天內拿到審查委員同意書、台建中心評定書和內政部的認可通知書?正待檢方和廉政署偵辦解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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