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氣爆苦痛的法律出口
2015/07/03
文 / 高榮志
台灣機車多,騎車「犁田」,是我們的共同記憶。我的「車齡」甚長,高中到研究所到工作,犁田也算「老手」,老神在在。大學時年輕氣盛,腿上多幾道坑疤,不以為意,有時反覺得是勇猛的印記。直到一次不算嚴重的事故,自己閃神擦撞停在路邊的汽車。機車汽車無大礙,但小腿迎上汽車,角度巧妙,硬生生斷了,足足躺半年。在那一動也不能動,半夜會痛醒,打石膏會癢醒的日子,夜深人靜,聽著室友此起彼落的打呼聲,睜眼流淚,痛著想著,真是一個荒謬的情況。短短幾秒,不注意的閃神,根本就不快的速度,就賠上半年的人生歲月。本來準備要畢業,好多的人生計劃,瞬間不一樣。我暗暗下決心,對身體的安全,不再鐵齒。
骨折的那種痛,說不太出來,但記憶清楚明亮。沒有外傷,痛,埋在很深的地方,好像一大顆充滿液體的瑜加彈力球,球心藏著極銳利的八爪釘 。尖突異物感十足,在內部滾動,削著、刺著、砍著,真實的危險,感覺可以隨時破口而出。
法律作為一種出口
詭異的是,裡面痛的翻騰洶湧,外面,怎樣也看不出來。碰觸起來柔滑順暢,似乎仍可以在那球上,恣意做出各種延展的姿勢。危險已被嚴密地包覆。那種內外不一致,矛盾感強烈。對照著,身體一動不能動,腦子裡卻是千轉百迴,想替腿內的劇痛,找個出口。
從自己最熟悉的地方開始。法律。開始在想,那個把車停在路邊的人,要不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那車可能是違規停車,紅線是24小時禁停,絕對違法在先。黃線就要拚一下,畢竟車禍時,已經是深夜,開放車停。得要先請朋友去現場,拍照蒐證,確認一下位置。
轉念又想,是我自己撞上去,那台車動也沒動。違規停車不過是行政罰,行政責任歸行政責任,也不一定和民事或刑事責任有關。告人家侵權行為,搞不好還被人家反告回來,賠人家車子損壞是跑不掉,就不一定可以「賺回」醫藥費。何況,說不定還會吃上毀損罪名,賠了夫人又折兵。
當下覺得學法律真是無用,幫不到自己,苦痛找不到出口。但隨著逐漸康復,某日終於想通,法律不是萬能,本來就有其界限。我心裡更想要的,是原本的完整生活,不全然是想要細微繁瑣地,追究著自己或他人的責任。我感謝自己的幸運,小小的代價,學到寶貴的「不再鐵齒」,決心要好好注意安全。
朝著陽光與爽朗前進
八仙粉塵氣爆後,我有意無意地迴避苦痛的畫面。想像著,平常被水燙到長小水泡,就會讓我們痛不欲生;全身百分之幾的灼傷,實在痛苦到不敢再想下去。思索自己最痛苦的經驗,還是無法想像傷者的苦楚,混合救治者的交瘁,陪伴者的煎熬。整個社會情緒,彷彿隨著氣溫高漲,需要出口。
和我們形成共同體的人們,正承擔著巨大的苦痛,現在最不需要的,或許就是細微繁瑣地,指責彼此的責任。不難理解,每個人都想為這件事做些什麼,但法律有其界線與適當的角色,畢竟也是消極與對抗的面向居多。這是它本質的面貌,瞭解才不會錯誤期待。
我們更想要的,應該是原本完整的生活,虛心學習痛苦的經驗,對公共安全,朝向「不再鐵齒」更進一步,踏實地面對醫療體系的難題,建立更完備的社會防護網。
對於傷者的未來,或許只能分享朋友「老陳」的故事。
老陳很有本事,爽朗健談,又很有正義感。膽小的我從不敢問,他是如何辛苦走過燒燙傷的日子。但我很喜歡聽他豪邁的講古,看他和老婆家常式的拌嘴。
最愛問他,當年怎麼有本事,娶得美人歸?還能拐著她,抵抗家庭之命,義無反顧地和他結婚?過著和大家一樣,平凡又幸福的生活?這時他老婆總會插嘴說,「啊不就是靠一張嘴!」
嗯,有興趣的朋友,或許上網搜尋一下,「阿里疤疤」的嘴,到底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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