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則記者朋友的動態,台北羽球公開賽的男單賽事,台灣選手周天成淘汰了知名的中國羽球好手「超級丹」林丹,在周天成拿下第一局的時候,這位朋友收到了主管的來電,問他為什麼沒有發即時動態,朋友回答:「因為我今天沒有去採訪這則新聞啊!」但主管卻說:「快上網查查比數,這樣就可以寫一篇報導出來了!」
當然,讓讀者迅速的知道各種訊息,是媒體的工作之一。但是媒體還有另一個更重要的任務,那就是發掘出每一個事件、每一個數據、每一則新聞背後的真實意義;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如果媒體要透露的只是比分,閱聽人只要自己上網查詢就好,因為記者的資訊也只是查查網路資訊,再重新轉發出去而已,快,真的有任何意義嗎?
事實上這樣的作法一點都不快,因為你取得的本來就是第二手的資料。同樣的情形出現在電子媒體,現在打開新聞台,扣除政論節目不談,有一種新聞叫做「翻拍自YouTube」。
確實,現在很多人是透過網路上的訊息交換,取得了大量的資訊,但是「資訊」不代表就是新聞,但是現在的電子媒體的標準卻是「很多人看的東西就叫新聞」。說得好聽是幫助閱聽人取得知的權利,但其實這些資訊本來就是在網路上流傳,媒體的報導只是把自己變成眾多傳播媒介的一環。
一個電視台的營運需要花數億的成本,但是做的卻只是一般網友的「轉貼」行為,只是你轉貼的曝光率比別人稍高一點而已。新聞的來源毫無篩選,只要很多人按讚的、PTT推爆或噓爆的,就叫新聞,管他是狗狗追飛盤還是口袋撿到兩百塊,現在連女明星說她曾經在電梯裡放屁都能做一則專題。
此外,媒體對於事實的探究更令人不敢恭維,以往的新聞事件至少還要做平衡報導,必須電話確認甚至親自採訪當事人,現在則是翻拍臉書留言就當成是當事人意見,為了要符合電子媒體的動態特性,記者還會煞有其事的用滑鼠滾動畫面,簡直令人啼笑皆非。
高中時期有幸能夠到報社當工讀生,猶記得在報社中有一個職稱叫做編譯,他的工作是翻譯外電報導,並收集一些相關的數據資料,在署名的時候會寫「XXX編譯」,只有派出記者真正去現場採訪的,才能落款「記者XXX採訪報導」,轉眼二十幾年過去,我不知道現在的新聞業是不是還有這樣明確的劃分,只知道現在連翻拍別的新聞台畫面都可以說是「記者XXX採訪報導」了。
在我的觀念裡,記者應該是一種很神聖的工作,因為他們充滿了各種我們一般人不了解的知識,能夠深入探討事件的本質,經過採訪、編輯、彙整之後,讓我們這些沒知識又沒常識的老百姓,也能夠輕易的了解世界的脈動。
但大約從十年前開始,有很多記者開始只做美食報導,走進餐廳拍拍廚房,訪問幾個正在大快朵頤的食客,就可以做新聞,現在回想起來,這些曾經飽受批評的美食記者還算是認真的一群了。
或許因為時代改變,不利用網路上面的大量資源實在太過可惜,且確實也有人喜歡看,但我建議現在的媒體應該增設「轉貼手」、「翻拍手」的職務,署名「轉貼手XXX鍵盤報導」以名符其實,以免大眾混淆,而一個真正的記者應該大聲的說:「我的工作是採訪,而不是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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