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認定台北捷運局當年徵收捷運系統用地,卻挾帶開發美河市違憲。(資料照片,楊子磊攝)
大法官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認定台北捷運局當年徵收捷運系統用地,卻挾帶開發美河市違憲。北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6月曾將美河市案移交法務部卻被退回,如今大法官宣告違憲,廉委會委員律師鄭文龍說是「大法官打臉法務部」。
廉委會美河市案調查小組成員王小玉今年6月做出的4點結論當中,曾指出美河市需要徵收的土地是被徵收的15%,其餘85%的土地是不該徵收、過當徵收。廉委會將美河市調查報告移送法務部調查,但被以「法務部是司法行政機關,不辦理訴訟案件」為由退回。
鄭文龍表示,認同大法官解釋,但也顯示大法官再次打臉法務部,未來應追究法務部有沒有吃案,尤其是法務部長羅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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