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100萬護航太極雙星 賴素如二審改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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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賴素如聲明及律師回應)曾任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的台北市議會前議員賴素如,被控5年透過白手套彭建銘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護航得標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賴女一審被依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上訴高等法院堅稱無辜與委屈,還稱100萬元是「受贈非收賄」且被偵辦前已退還,請求改判無罪。高院二審今上午依貪污罪改判賴素如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賴素如今上午委託律師洪文浚代替到庭聆判,律師表示對高院判決「很遺憾」,指高院調查很多證據,顯示本案約定行收賄過程,其實是法官認定的白手套彭男從中自導自演,檢調當初監控彭男長達一年多,從未發現賴女與彭男談及約定行收賄的事情。律師形容,這就像「司法黃牛詐欺」,彭男向程男等人說了不實的話,很遺憾高院沒有採納,仍判有罪,賴女將會上訴。賴素如的辦公室另發表《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聲明,批檢調最初偵辦時就「先射箭後畫靶」,以誘導訊問不正取供、羅織證詞,並以聲押手段逼迫證人,而高院二審又未能秉持「無罪推定」及「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僅憑一個說詞前後矛盾、錯誤百出且為求自保的證人不實陳述,就做出如此不公平判決。賴女在聲明中強調,本案她絕沒有任何期約、索賄行為,對二審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依法上訴,「用生命捍衛自身清白」。判決指出,台北市捷運局推動雙子星大樓聯開案,2011年辦理第5次招標時,聯開案基地私地主之一的全信開發公司實際負責人程宏道,成立太極雙星團隊並委託台北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退休處長賈二慶擔任顧問,積極投標這筆聯開案,程男另透過人脈尋找台北市議會藍綠議員,幫忙爭取「私地主優於公地主具有優先申請投資開發權」。時任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第二召集人的賴素如(52歲)透過金主、世益機電工程公司負責人彭建銘,與程、賈2人搭上線,涉以打點其他市議員為由索賄1500萬元,經討價還價,程男允諾行賄1000萬元,分成「1、3、6」3次付清,並於2011年11月由彭男代墊交付賴女頭期款100萬元現金,賴女隨即利用審查相關預算機會,以但書方式提案要求私地主應享有優先投資權,否則不得動支預算。不過後來台北市議會召開政黨會議協商後,在臨時大會上刪除這項但書,程男等人認為結果不如預期,拒付其餘賄款。太極雙星團隊後來取得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因外界質疑聲浪甚大,賴女擔心東窗事發,2012年11月間主動退還100萬元給彭男,被當時偵辦另案的檢調單位查獲。賴女一度被收押,始終否認不法,堅稱彭男交付的是「獻金」而非賄賂,但一審不採信,痛批賴女「出賣職務、敗壞官箴」,依職務收賄罪判她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程男等人也被依行賄罪各判刑8月到4月不等。全案上訴後,賴女仍抗辯彭男常捐贈現金贊助她競選,2011年11月彭男送她100萬元時,未說特別用途,且當時為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她以為如往常辦理,請求改判無罪。(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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