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轉載:拒絕假新聞! 醫療專業人員踢爆 /鏡傳媒/:用愛滋感染者的血來救點閱率

拒絕假新聞!醫療專業人員踢爆《鏡傳媒》:用愛滋感染者的血來救點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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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日前,《鏡傳媒》有一篇報導表示有一名男子 5年前接受輸血時,其中一袋血的捐贈者,在 1個月前被發現是愛滋病患;報導中痛批國泰醫院冷處理、捐血中心態度傲慢。
然而,文章中有許多敘述模糊之處,對於民眾來說可能無法辨識。所幸,仍有相關人士願意出面破解謠言。目前疾管署已經發布聲明澄清;另外,今日北市衛生署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莊苹女士,也詳細說明了相關資訊以釐清疑點。(補充於文末)
為何《鏡傳媒》作為媒體卻刻意用煽動的詞彙誤導一般民眾?更有甚者,這樣的假新聞對於愛滋防疫、社會中的感染者而言毫無幫助,加深了社會對愛滋的無名恐懼——並且最嚴重的是台灣面臨血荒的危機時民眾更可能會拒絕捐血、受血,影響醫療。
(責任編輯:林芮緹)
擷取自《鏡傳媒》報導
OL 目前是愛滋醫療的相關從業人員,看到這則新聞吞忍不下啊~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把鏡周刊那一連串新聞的連結放上來呢?百般思量下,決定用疾管署的聲明作為封面,加上鏡周刊的新聞連結
愛滋病患者的受訪一直都是相關從業人員戰戰兢兢的事,畢竟社會對這個疾病的不了解和恐懼仍深,一不小心曝光可能就讓當事人生活全面走樣。但處理愛滋新聞時最應該注意的除了隱私外,更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傳達了正確的資訊。以鏡周刊的新聞來說,可以提出幾點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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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捐血中心處理流程說明極度不清楚

以一個專題報導而言,應該同步說明捐血中心處理血品的流程,目前在捐血中心的網頁上可以看到對於捐中對於感染者的追蹤,但是對於血品追蹤的方式尚無清楚說明。
然而鏡周刊新聞中寫的方式非常模糊:
「衛生所當下為阿銘和晶晶抽血篩檢,但對於捐血人身分、共捐幾袋血、相關醫療照護和賠償卻隻字不提,只不斷囑咐阿銘和晶晶不要再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要定期追蹤,明年必須再回所檢查。」
如果阿銘是因為五年前的輸血而遭受感染,八月篩檢時就可以用現行常規使用的快篩試劑馬上檢驗出來,由於快篩試劑的空窗期為三個月,因此若當下沒有發現感染,就代表五年前的輸血並沒有使阿銘感染,此時可以另行抽血,若由NAT檢驗發現HIV感染,則代表阿銘受感染,但感染原因會是三個月內到10天前的其他因素。
如果阿銘真的感染,由於汐止國泰不是愛滋指定醫院,新北市衛生局會轉介到附近的專責醫院接受治療,衛生局轉介之後會由指定醫院的個管師接手,密集追蹤半年以上至阿銘穩定回診、規則服藥、病毒量測不到。

指責捐血中心傲慢真的合理嗎?

鏡周刊文中所述:
「本刊調查,因輸血染上愛滋在台灣已非個案,若依過去案例,捐血中心最多補償患者300萬元,而且定位「道義救濟」而非道歉,在專業的傲慢下,捐血中心始終不願意承認錯誤和疏失。」
指責捐中沒有承認錯誤的意願,對此我們要先了解一件事:愛滋篩檢直到今日都還是有科學上的極限,就算用最貴的核酸篩檢(即NAT)仍然有10-12日的空窗期,捐中在2012年前無此技術時所發生的捐血感染不能說是捐中的「錯誤」或「疏失」,而是當時能力的極限,而在2012年引進NAT後也未曾再發生HIV血品感染,以此指責捐中傲慢,是不近常理的。

到底是為了點閱率還是真的揭弊?

最後一個段落大聲指責捐中「所有答案不被大眾所知,或許所謂的專業人士正是明瞭大多數受害者,大都不敢面對社會對愛滋病的歧視,才能一邊高喊「愛滋如同慢性病,並不可怕」,卻又一邊以保護為由,將一切資料深鎖在白色高塔之中。」是非常機車的行文方式,一口氣把醫療從業人員多年呼籲推廣的「零歧視、多了解」抹煞,非常符合壹週刊與鏡周刊這攣生兄弟的風格,很好很好。
說了這麼大一篇,鏡周刊的相關新聞也寫了四五篇,我只想問一個問題:所以阿銘到底感染了沒有?鏡周刊到底是在揭弊揚惡,還是想藉著愛滋感染者的血來暖自己岌岌可危的點閱率?
(本文經原作者16個小時的自由人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模糊的新聞,是對愛滋防治最不利的攻擊〉。)
編按:另外補充台北市衛生署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莊苹女士的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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