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法律人連署 要求警署撤銷男警蓄髮懲戒
2015/12/23
吳東牧 林師彤 / 台北報導
約50名律師、學者與警消權益團體成員,今天上午帶著一份超過200名法律人連署的名單,到警 政署門口聲援因堅持蓄髮遭保二總隊決議免職的員警葉繼元,要 求警政署駁回免職處分、並且撤銷先前的蓄髮懲處。
參與連署的兩百多人當中,有一百多名律師,也有檢察官、公務員及法律學者。警政署雖派官員出面接受陳情書,但不願回應任何問題,引發陳抗群眾不滿。抗議者紛紛將手上的抗議標語貼在警政署大門 。警方並未舉牌。
日前保二總隊針對葉繼元舉行專案考績會議,但拒絕律師陪同葉繼元在場,並表示即使帶兩百名律師來也不會准許。葉的律師郭 德田強調,「今天的行動並非配合回應警方當天的幼稚言行,而是來抗議保二總隊對於行政程序以及律師執業的不尊 重。」
郭德田說,保二拒絕委任律師在行政程序中表示意見, 嚴重違反大法官會議與法務部要求免職案件應當遵守行政程 序法的要求。此外他也強調,在場就有蓄長髮的女警。如果長髮女警的工作稱職,長髮男警為何不行?
葉繼元今天也來到警政署喊話,希望署長重視父權結構下造成男 性員警或是社會大眾遭受壓迫的事實與不合理對待:「凸顯問題是為了警界更進步,社會更友善,希望警 政署重視性別階級的負面效應,也請不要將我免職。」
抗議者於警政署前演出行動劇,在葉繼元的背上 插滿寫有「蓄髮」等字樣的令箭,象徵不當懲處。後頭警 政署大門上的 LED 跑馬燈,剛好跑出「性別平權」等政 令宣導口號。
保二總隊先前強調葉繼元違反紀律,懲處沒有問題。但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今天反駁表示,警政署才是違反已經實施13年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懲處自己的員警:「紀律需要法律的基礎,警察是法律的部隊,不是人的權威的部隊。奉勸總隊長,如果不願意接受法律的規範,馬上來離開,沒有人阻止你,奉勸署長,若不願撤銷處分,馬上離開,沒有人勉強你,因為你不願意做這個國家的公務員。」
台權會副秘書長、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秘書施逸翔說,警方高層在乎的是葉繼元留長髮的案例一開,就會守不住「 警察也是人、也會思考、也需要尊嚴、也會質疑長官命令、 服從人權多元價值」的事實,讓高層的權威一路潰敗。
認同保二總隊懲處的說法認為,葉繼元事件並非性別歧視議題,而是以警察紀律為核心的公務員角色認知問題。保障男警留髮權利將破壞警察紀律,將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比較大部分其他國家,例如美國,也不准男警蓄長髮。
今天到場聲援的跨性別團體,台灣TG蝶園的高旭寬表示:美國等主流國家的警察,對人民的鎮壓、暴力和 歧視,比起台灣有過之而無不及,「問題是我們要這樣的 警察嗎?學習美國很進步嗎?」
相關評論:誰決定警察的樣貌與服從?
http://pnn.pts.org.tw/ main/2015/12/23/誰決定警察的樣貌與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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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好說討論:男警太像女生?考績會決議:免職!
http:// talk.news.pts.org.tw/show/ 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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