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轉載:近貧社工員的熱情

蘋中信:近貧社工員的熱情(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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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機殺人案發生之後,社會上往往會陷入集體恐慌,並且要求嚴厲懲罰殺人犯,標籤化特定族群也會是一種最便利的方式,甚至會要求政府以修改法律或增加警力的方式來安撫民眾。
然真正的社會安全網,是不是靠嚴刑峻法或綿密警力來維持?所謂的「隨機殺人」就是無法預測、無法準備的情況下,標籤化特定族群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以美國的連續殺人犯側寫(profile)來看,中產階級、白人、男性等這種出乎意料的標籤也是存在的。所以,當面臨這種隨機殺人的恐慌,動機不明、對象不知、嫌犯不定,即便增加警力巡邏,或者是增列為唯一死刑,對於預防並沒有幫助。畢竟有限的警力如何能夠及時監控所有犯罪?遑論對於一心求死的嫌犯而言,唯一死刑的嚇阻力或許也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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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貧富差距越趨明顯的社會中,如果要以強制手段監控社會,只會陷入更多的控制,或者說,以確定的自由來換取不確定的安全而已。社會安全網不能用社會控制來達成目標,而是要以長期的教育與健全的社工體系來達成,但是政府對於這兩項必要的建制,卻欠缺太多可以做的工作。
第一線接觸社會上邊緣人的社會工作者,稱之為保護性社工。他們必須直接面對的案例就包括每年一萬多件的性侵案件,或是十萬多件的家暴事件,在工作時接觸到恐嚇、暴力相向、威脅等情事層出不窮。以一名基層的社工員為例,基於法令規定,如果有兒童或少年受害,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並在4日內完成報告。每個社工員平均背負100個以上的案家,兩天就會有一件新案的速度增長。因此,每個社工員的平均加班時數約3小時,每月甚至會有50小時的總加班時數,但礙於預算,其中超過一半的時數不能計算加班費,也不能請求補休,還不包括每月輪值30小時的非上班時間值勤(on call)工時。
由於法令的要求,基層社工員除了例行個案及家庭工作時間外,佔據了他們更大部分時間的工作,竟然是各式各樣的報告、文書與工作紀錄。每一次在個案服務的聯繫紀錄,社工員都得每一筆開視窗登錄繕打,這些文書成本竟然佔去社工的大部分時間。
保護性社工比起其他種類的社工,待遇雖然略高,然而仍然低落。曾經有圈內的社工員調侃自己是近貧協助赤貧、空手對抗暴力。即便是在政府機關上班,往往只落得約聘的待遇,而薪資約僅3萬餘元,相較於他們所面臨的危險與長時間的工時而言,根本過低也過勞。因此許多社工員在面臨環境無法改善之餘,只好被迫放棄這份原本充滿熱情的工作。遑論其他政府外包給私人社福機構的家暴中心等,他們的工作會隨著機構沒有得標而消失,有些人薪資必須回捐,實際上而言收入更低、更不穩定。
讓社會體制外的人也能安身立命,是降低社會不安定因素的重要原因。然我們如果不能讓照顧這些邊緣人的社會工作者有更好的待遇、更充足的人力,這些表面上的安定,隨時都會被一件突發的重大社會意外所戳破,這當然不是嚴刑峻法就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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