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民間司改會想死嗎(陳瑞仁)
民國89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5周年的募款餐會中,我聽到主持人高喊「民間司改會成立的目的,就是要消滅自己。因為本會宣告解散的那一天,就是台灣司法改革成功之時」。如今15個年頭過去了,我看司改會不但不想消滅自己,還想再活個100年,因為權力的滋味太迷人了,尤其是爭取到了不分區立委名單之後。
司法改革是全民之事,至少應該審檢辯學一起努力,但民間司改會最近這幾年,卻趁著改革派檢察官與法官都兵疲馬困回歸辦案之際,逐步收割改革成果,建立司法霸權,獨佔各項司改議題,一再違反正當程序,讓司改方向錯亂而寸步難行。
民間司改會時常趁單一社會事件,以褊狹的律師眼光提出法律修正案,送給立法院大老進行密室協商,司法院與法務部官員被叫到立委辦公室聽訓,對於草案只能在「全盤接受」與「打折」之間做選擇,沒有其他方案,沒有公聽會,也沒有專家學者諮詢。法案過了,事情卻未解決,反而製造更多的問題。
民間司改會時常趁單一社會事件,以褊狹的律師眼光提出法律修正案,送給立法院大老進行密室協商,司法院與法務部官員被叫到立委辦公室聽訓,對於草案只能在「全盤接受」與「打折」之間做選擇,沒有其他方案,沒有公聽會,也沒有專家學者諮詢。法案過了,事情卻未解決,反而製造更多的問題。
開記者會未審先判
民間司改會另一為人詬病的,就是角色錯亂,幾乎所有的「人民的聲音」都是該會之成員。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及司法院與法務部各種「外部委員」,全部是民間司改會「交叉持股」。最可笑的是法官與檢察官評鑑事件,民間司改會是法定的移送機關,而法官與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之委員,又有民間司改會的成員,等於是球員兼裁判。該會甚至在移送給評鑑委員會之前,先舉行記者會「揭弊」,未審先判,習以為常。
最詭異的就是民間司改會到底是「在野者」還是「在朝者」?已經無人可以確定了。在立法院裡面,民間司改會之力量遠遠超過司法院與法務部,這幾年來所有司改法案包含《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全部是民間司改會在主導,甚至連司法院院長的人選也都是該會屬意之人。但當民眾對司法有所不滿時,該會卻每每跳出來痛斥院檢雙方,好像其從未參與司改一般。
最詭異的就是民間司改會到底是「在野者」還是「在朝者」?已經無人可以確定了。在立法院裡面,民間司改會之力量遠遠超過司法院與法務部,這幾年來所有司改法案包含《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全部是民間司改會在主導,甚至連司法院院長的人選也都是該會屬意之人。但當民眾對司法有所不滿時,該會卻每每跳出來痛斥院檢雙方,好像其從未參與司改一般。
空設「司法陽光網」
在飽嘗權力滋味之後,民間司改會真的有心讓台灣的司改成功嗎?當改革已無新藥可提,該會只能架設所謂「司法陽光網」,讓醜化檢察官與法官的八卦流傳。人的改革永無止盡,只要有一二個不肖的司法官存在,民間司改會就有「不死」的理由。能在政壇上呼風喚雨,又不用負政策失敗之責,何樂而不為呢?民間司改會絕對會長命百歲的。
檢察官,檢改會成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