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 錯在偽裝政治中立
2015-11-26 01:42聯合報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司法陽光網的爭議,司法人員和社會大眾的反應截然不同。
法官和檢察官群情激憤,認為司法陽光網利用爆乳漫畫醜化司法,公布無關個案裁判之獎懲紀錄,連結未經查證的網路負評以及侵害個人隱私資料等。然而,司法陽光網的取材均來自政府機關的公開資訊以及蒐尋引擎的新聞報導,本質上只是法官及檢察官個人資訊的匯整編輯而已。既然是「已合法公開的個人資料」,與個資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相符,因此主張違反個資法云云,或怕言過其實。
但是學者、檢察官及法官的憤怒,則是其來有自,具有充分而正當的理由。
因為,正如陳瑞仁檢察官的觀察,民間司改會儼然成為官民兩棲的司法霸權。由律師組成的利益團體,自我標榜代表「民間」,一貫主張司法改革不能任由官方掌控主導,所以任何法令修正及組織建立,都要接受「民間過半」的原則。從八十八年全國司法會議開始,堅持民間委員過半,否則退席抗議,果然成功迫使施啟揚下台。
翁岳生上台後,司改會積極遊說,要求司法院編列鉅額預算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而且董監事必須「民間過半」。十三席董事中,官方四席,其餘「民間」九席則由律師、學者、弱勢、勞工及原住民擔任。嗣後賴英照未依其推薦任命人選,因而招致嚴厲批判。法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等權力機構,司改會繼續依樣畫葫蘆,因此官方代表總共四人,其餘「民間」七席均由律師和學者主導。
可恥的是,司改會爭權奪利的時候,宣稱民間主導,要求官方退讓,但是掌握權力,執政凸搥的時候,司改會卻又快速轉身,痛批院檢。百花叢裡過,片葉不沾身,反正只有律師才是「民間」的代言人。這種廉價的司改英雄,其誰能及?
日前司改會舉行記者會,未審先判要求評鑑法官的「酸言酸語」,加上先前大張旗鼓的「追緝惡檢」,替天行道。暫且不論司改會移送評鑑的結果令人不忍卒睹,但在訴訟的三角關係中,為什麼只有「法官酸言」和「追緝惡檢」?那些在法庭上言詞無狀、專業貧乏、吹捧拐騙、鬼扯瞎混的「無良律師」,怎麼從來不曾出現在法庭觀察報告裡面?難道司改會的法庭觀察員眼睛瞎了?耳朵聾了?所以視若無睹?
雖然司改會長期扮演守護正義的NGO的形象,但其本質就是黨同伐異的政治團體。例如在九月政爭中涉及司法關說的王金平,如今高居國民黨不分區首席,柯建銘則由民進黨提名競選新竹市立委,兩黨這種對於司法公正的嘲諷與鄙視,自詡司法改革的司改會竟然毫無異議!這是哪門子的司改團體?這是什麼「民間觀點」?有哪個法治先進國家能夠容許國會議長結合在野黨鞭關說司法個案?
「對於NGO而言,表達政治立場未必就會削弱社會支持基礎,反而是選擇性的批判才會喪失公信力。」「政治『不中立』並不是問題,偽裝『政治中立』才是問題。」這是十年前我對民間司改會的觀察,於今觀之,亦復如是。
把司改會定位為爭權奪利的政治團體,笑看其所標榜的司改理想,就不會那麼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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