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受理...李全教當選無效 想藉釋憲翻盤無望
2016-05-30
〔記者項程鎮、洪瑞琴/綜合報導〕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不滿台南地檢署起訴他當選無效,承審本案的台南地院法官王參和是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的先生,認為法官審判可能偏頗,聲請法官迴避遭駁回後,轉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日前決議不受理他的釋憲案,李全教想透過釋憲讓當選無效之訴翻盤希望破滅。
要求法官迴避 屢遭駁回
李全教主張,承審法官王參和的配偶蔡麗宜,是當時起訴他當選無效檢察官的上級長官,蔡麗宜對南檢所屬檢察官有「實質監督權限」,因此王參和應該自行迴避,以免執行職務偏頗,但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未將「實質監督權限關係」列入法官應該迴避範圍,違背迴避制度的立法目的,希望大法官宣告相關條文違憲。
聲請釋憲保位 又遭打臉
大法官會議則認為,李全教的釋憲聲請書沒有具體說明民事訴訟法的法官迴避條款到底哪裡牴觸憲法,不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的釋憲條件,因此決定不受理他的釋憲案。
法界人士認為,當選無效案件,以檢方發言人的先生是法官而聲請迴避,本案可能是首例,李全教根據五件敗訴的法官迴避案聲請釋憲,已創下司法史紀錄,法界的夫妻檔眾多,通常承辦法官和起訴檢察官是夫妻,法院分案後就會自動迴避,但是蔡麗宜當時只是南檢發言人,並非承辦檢察官,不但法律沒規定要迴避,司法界也無此慣例。
對於釋憲案不受理,李全教認為,應是指法律要旨不符,程序合不合問題,而不是釋憲說承審法官與時任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有夫妻關係「對不對或可不可以」,這在法律要素中一定要接受檢驗。
李稱釋憲和官司是兩回事
對於外界解讀提出釋憲是為了保住議員資格,李全教強調,釋憲案與議員當選無效官司是兩回事,「保不保位?等二審判決結果就知道了」。
目前李全教共有三大案在審檢偵辦和審理中,其中刑案兩件、當選無效的民事案件一件,刑案中,議員賄選案雖不起訴,但台南高分檢已發回南檢,要求繼續偵辦,其次,議長賄選案李全教一審判刑四年,已上訴二審,民事的當選無效案,一審判他當選無效,正由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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