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撤告太陽花學運人士
針對行政院提告太陽花學運人士在103年3月23日夜間至3月24日凌晨進入行政院一事,林全於5月20日批示公文,並做出裁示,對126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的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行政院上午宣布,行政院決定撤回對126位太陽花學運人士的告訴,並已由行政院法規會代表到法院撤告。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上午指出,針對行政院提告太陽花學運人士在103年3月23日夜間至3月24日凌晨進入行政院一事,行政院長林全於5月20日批示公文,並做出裁示,對126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的刑事告訴。
童振源表示,林全院長強調,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並非單純法律事件,應該在多一點和諧、少一點衝突的原則下儘量從寬處理,故決定撤回告訴。
童振源轉述林全說法表示,行政院當年對學生提出刑事告訴係具有政治考量,但現今太陽花學運的訴求已普遍成為社會共識,立法院也依據該訴求針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進行立法,突顯出太陽花學運的正當性與社會貢獻。因此,此政治事件不該只單純用法律問題來看待,決定撤回刑事告訴。
林全上任後,簽署的第一份公文是機要人員任用,第二份公文就是對太陽花學人士的撤告,也是林全上任院長以來,第一份具有政治決策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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